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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浦镇出台督查工作制度
  来源:来自:芦浦镇纪委   阅读:9  时间:2006-12-18
  一是明确督查内容。围绕镇中心工作,筛选出需要落实和操作性较强的事项,及时进行分解立项,明确责任人;督办“民情信箱”收集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
  二是规范督查要求。对决定督查内容,拟订督查计划,确定督查重点和要求,对特别重要的事项实行分阶段跟踪反馈,定时听取汇报,督查报告在《今日芦浦》予以通报。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各线各办连续三次以上没有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并造成工作严重脱节或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扣除50%的年度考核奖金。



   
  • 芦浦镇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 农业部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 芦浦镇以“五严四有五规定”为抓手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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